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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2018-07-09 15:44: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  作者:  浏览量: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

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优惠政策解读

 

●继续推广甩挂运输发展。鼓励运输企业使用甩挂车,建设实施“面向东盟跨境物流的甩挂运输主体性试点项目”,经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认定的开展甩挂运输项目试点企业,享受自治区北部湾办、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16〕6号规定的补助政策。

 

●执行铁路运价政策。继续对焦炭等九大类货物运价实行优惠,执行2014年运价水平;煤炭(吨公里)运价下调1分钱;积极推进实施竞争性一口价政策,按照项目制管理原则,对市场竞争性货物品类和方向等实施运价优惠政策;继续运营钦州港东线,为客户节约物流短途运输成本;对选择铁路运输的零散快运货物,实行运价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