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特困人员陆宛英陆少松
发布:2018-07-12 16:53:41 来源:港南区民政局 作者: 编审:qnqmzj 浏览量:5
广西特困人员审批意见公示通告
大村村各位村民:
本次瓦塘镇上报你村农村特困人员申请1 份和特困人员护理申请1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9号)文件,现将审批意见公示通告委托你村民委员会在办公所在地公共场所或请人所在自然村屯(居住小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申请人或群众如有异议的,请在2018年7月5日前向瓦塘镇人民政府或者本局反映。
公 告 内 容
特困人员 共同生活 享受城市 每 月 每月 享 受
姓 名 家庭人数 特困人员 生活费 照料费 时 间
陆宛英 1人 1人 347元 0元 2018、07
陆少松 1人 1人 347元 435元 2018、07
瓦塘镇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75-4841498
本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75—2910518
港南区民政局(章)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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