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村低保公示杨鸿瑜
发布:2018-07-12 16:39:56 来源:港南区民政局 作者: 编审:qnqmzj 浏览量:4
附件 5
港南区农村低保审批意见公示通告
金洲村各位村民:
本次湛江镇人民政府共上报你村农村低保申请1份,已经我局审查完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批意见公示通告委托你村村民委员会在办公所在地公共场所或申请人所在自然村屯(居住小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8年6月29日至 2018年7月5日。申请人或群众如有异议的,请在2018年7月5日前村委、湛江镇人民政府或本局反映。
公 告 内 容
申请人 共同生活 拟批准享受 每人每月 享受低保
姓 名 家庭人数 低保家庭人数 低保金标准 起始时间
杨鸿瑜 1人 1人 206元 2018.07
湛江镇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75-4703896
本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75-2910518
港南区民政局(章)
2018年6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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