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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及低速电动车产业
发布:2017-08-14 00:00:00 来源:[db:来源]  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11 
1.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
●2017-2018年的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该政策的实施期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助政策。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2)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3)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4)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2.《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低速电动车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5〕46号)
●本办法适用于在贵港市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业及产品管理。
●投资管理方面,新建的电动车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不少于10万台(套)/年,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投资新建低速电动车项目的备案,属更新改造的项目由工信部门负责备案;生产运行方面,工信部门负责电动车生产资质的管理,负责《目录》公告的发布,质监部门监督产品质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管理。
●电动车最高速度不超过每小时70公里。
●载人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4600毫米×1710毫米×1500毫米;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续驶里程≥70公里;百公里耗电量≤20千瓦时;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20毫米。载货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5000毫米×1800毫米×2100毫米;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续驶里程≥70公里;吨百公里耗电量≤50千瓦时;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3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