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各镇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双认定”工作经费的通知
发布:2018-07-13 15:37:55 来源:港南区扶贫办 作者: 编审:gnqfpb 浏览量: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018年我区计划完成20个贫困村摘帽、8271名贫困人口脱贫,按照自治区脱贫摘帽核验工作要求,从10月份开始各镇要开展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该项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开展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区财政已将该项工作经费列入2018年的预算,并下达了24万元经费到区扶贫办。经研究决定,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拨“双认定”工作经费到各镇共24万元(其中桥圩镇3万元、湛江镇3万元、八塘街道办3万元、东津镇3万元、木格镇3万元、木梓镇3万元、新塘镇3万元、瓦塘镇3万元)。工作经费只能用于“双认定”工作方面,绝不允许挪作它用,请各镇(街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港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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