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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批)的情况通报
发布:2018-06-26 16:51:02 来源:贵港市港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编审:gnqhbj  浏览量:8 

2018617日,我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25号),要求查处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分别转办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和桂平市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群众举报关于“武乐镇长城村毁林建设养猪场,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实为贵港市建业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正在建设阶段。核查现场没有发现有砍伐林木行为。从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群众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举报“反映贵港市港南区武思江流域生态存在的环境问题:一是河流水质污染严重;二是流域生态林木遭到破坏、种速生桉后水土流失严重。流域村屯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一是,群众饮水出现困难,特别是思怀、京屋等个别屯,被迫饮用被污染的河水;二是,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生态林被砍,山林失去储水功能,昔日溪流断流,农田无水灌溉。投诉人认为问题的原因是:一是,林业部门乱审批砍伐生态林;二是,国土部门监管不力,上游(即木梓乡一段)随意挖山取土冲洗河砂,大量泥浆流入河中;三是,部分村屯随意在江中网箱养殖,随意丢弃垃圾,随意在江中挖取河砂。”的问题。

1、关于反映“河流水质污染严重;部分村屯随意在江中网箱养殖,随意丢弃垃圾,随意在江中挖取河砂”的调查

20173月份以来,我市开展对库区内网箱养鱼及流域内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共清理违法养殖网箱505。共拆除93个非法采砂场(楼),拆除沙斗和沙楼等设施93台(套),拆除沙(砂)场简易房100多间,面积8400多平方米,拆除采砂船27艘。目前,武思江水库及流域内基本没有网箱养殖点,也没有非法采砂点。

 20171月以来,我市加大对水库水面和水库周边村屯的垃圾进行打捞和收集处理2018年积极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资金,计划对在水库周边5个村屯开展环境整治,建设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同时,加强保护水源宣传,目前,在水库周边立保洁宣传牌20个。安装监控设施7个,河长制管理宣传牌11块。通过整治,目前,水库水质为四类水质。

2、关于反映“林业部门乱审批砍伐生态林,流域生态林木遭到破坏、种速生桉后水土流失严重”的调查

经调查核实,港南区林地面积54.9万亩,有林地面积 45万亩,其中桉树林面积19万亩。国家公益林4.97万亩。港南区生态公益林管护状况良好,武思江流域列入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林区林种资源丰富,多为针阔混交林,树种有马尾松、杉树、荷木、樟树、枫树、油桐树等,桉树林只有零星片状分布其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可以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可以审批其开展合法的抚育和更新采伐等经营活动的。2017-2018年,港南区未审批瓦塘镇国家级公益林采伐许可。瓦塘镇思怀村面向河流的坡面并没有列入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林地。武思江流域内瓦塘镇香江村、柳江村、大村邓村屯、思怀村瓦窑屯的林地,香江村林地上半山的桉树和山沟周边的杂木生长良好,茂密的植被避免了水土流失;思怀村瓦窑屯调查点桉树生长良好,混种有油茶大村邓村屯的山林生长良好。

3、关于反映“流域村屯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群众饮水出现困难,被迫饮用被污染的河水;农业生产受到影响,昔日溪流断流,农田无水灌溉。”的调查

经调查核实,港南区思怀村大部分居民(95%以上)饮用的是思怀水厂的自来水,仅个别农户未安装自来水,思怀水厂正常供水,极少出现停水现象,取水口上游附近没有网箱养殖、散养等现象。

关于农田无水灌溉的调查,瓦塘镇思怀、京屋片附近无水库渠道到达,平时用水都是依靠降雨。这一片流经的河流为武思江,常年水量充沛,无断流现象。

4、关于反映“国土部门监管不力,上游(即木梓乡一段)随意挖山取土冲洗河砂,大量泥浆流入河中”的调查。

经核查,武思江流域上游(木梓镇辖区)非法取土采砂点有6个,分为耕地取土和山体取土两类。这6个非法取土采砂点中的5个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砂浆流入河中,分别为韦增敏砂场、苏彩荣砂场、苏华进砂场、鑫和砂石场和李柱静砂场,严重影响了武思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自2016年以来,港南区国土部门先后8次对上述6个非法取土采砂点送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违法开采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接受调查处理,对鑫和砂场和恒源砂场依法立案查处。

20186月,我市对武思江流域上游(木梓镇辖区)非法取土采砂点开展整治,此次整治活动共出动350人次,4台大型机械,共取缔非法挖山取土采砂场6个,拆除制砂楼5个,砂场作业房5间。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部分属实。

三、关于群众举报“反映广西有很多土制石灰窑,主要集中在贵港(平南县就有很多)、玉林、梧州、贺州、桂林等地。这些土窑燃烧低品质煤炭,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直排空气中,浓烟滚滚,散发出刺鼻的硫磺味,周围森林、旱地、农田、水源都被严重污染。”的问题。

经调查,我市共有石灰窑厂42家,其中土窑1830个窑体,其中:桂平市66个窑体,港北区22个窑体,覃塘区1022个窑体。具体情况:

1、桂平市的石灰窑厂主要分布在蒙圩镇、寻旺乡。这些企业周围均为荒地或与其它企业紧邻。除桂平市蒙圩镇新兴源石灰厂有环保审批手续外(但无土地使用手续);其它6家土窑没有任何行政许可手续,均处在关闭、停产、断电状态。

2、平南县的石灰厂基本分布在丹竹镇工业园区西江沿岸。2012年起,平南县政府对辖区内石灰土窑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技改,降低资源能源消耗。201611月,平南县政府关停了8家落后产能的石灰厂。目前,平南县有17家新型环保竖窑石灰厂位于丹竹工业园区内,周边无森林、农田。。17家竖窑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均配套有废气除尘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窑炉废气经脱硫除尘器后才排放,大部分竖窑脱硫除尘设施是旋风水膜脱硫塔。现场核查发现目前因石灰矿山开采证到期,新证还未下发,大部分石灰窑处于半停产状态,现存17家新型环保竖窑周边植被(杂草)叶片上有少量石灰粉尘,未闻到刺鼻的硫磺味。17家新型环保竖窑位于平南县浔江国控武林渡口断面上游,该断面2016年以来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标准限值。

3、港北区的石灰厂有两家(均为土窑)。其中,大圩镇强辉石灰厂通过环保审批,已停产半年。旺华村石灰厂正在生产,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4、覃塘区的石灰窑企业有1648个窑,其中覃塘镇黄练峡片区1231个窑、石卡镇新旺村腾山片区316个窑、山北乡山北村达鹰山片区11个窑。

覃塘镇黄练峡片区12家石灰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这些石灰厂四面均为石灰岩矿山,周边无森林、旱地、农田、水源,无水系支流经过片区。生产过程中使用低硫煤,所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硫除尘塔处理后再排放。覃塘区政府对黄练峡现有10家石灰土立窑企业(砖混土窑22个):下达了书面通知,要求以上企业在2018625日前自行关停并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并对以上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石卡镇新旺村腾山片区3家石灰厂(16个窑)。均办理了环保手续,这些石灰厂周围无森林、水源,无水系支流经过片区。生产过程中使用低硫煤,所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硫除尘塔处理后再排放。

山北乡山北村达鹰山片区1家石灰厂(1个窑)。该石灰厂没有办理环保手续,无烟气处理设施,周边为旱地(种植速生桉等),无森林、水源,无水系支流经过片区。

5、经排查,港南区九个乡镇(街道办),未发现有土制石灰窑企业。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部分属实。

四、关于桂平市木根镇东石村石头屯龟儿头十亩大田(桂平市木根镇森顺种羊专业合作社),非法使用农保地建养猪场,养猪场规模大,距离村民住宅较近,猪的叫声、猪粪、猪尿等排泄物直排农保田、水坝,臭气熏天,影响村民生活用水、牲畜饮食水。”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实为桂平市木根镇森顺种养专业合作社,该社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且距离民居较远,养殖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所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用于淋荔枝果树,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污水直排直排农保田、水坝的现象,没有对村民生活用水、牲畜饮用水造成影响。但堆粪房建设尚未完工,周围环境有一定臭味。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针对存在问题,2018612日,桂平市环境保护局于对该社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浔环监察〔201826号),责令该社限期完成堆粪房等整改工作。截止619日该场已经进行了如下整改:1、堆粪房已进行土地平整准备开始基础混凝土浇筑施工, 2、已经对贮液池的墙体在原基础上加高1米,增加了贮液池的容积量。

五、关于群众反映的“光荣石场(位于覃塘区五里镇龙桂村)和云表新庆石场(位于横县云表镇新庆村)博头山进行矿山开采,爆破和运输时产生扬尘很大,爆破噪音扰民,碎石流入农田,石场距离村民居住点不足300米。曾多次向自治区信访局、贵港市政府、南宁市政府、横县政府、覃塘区政府投诉,均未得到合理解决。”的问题。

经调查,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博头山光荣石场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龙贵村博头山,项目为续采矿山,矿种为石灰岩。矿石加工场位于矿山西南侧,2014121日该企业取得“1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许可,2015327日取得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5722日至2018722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从20150828日至20180827日。

2016年以来,群众曾多次举报光荣石场违法开采行为。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覃塘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调处,没有发现该石场存在越界开采或其他违法开采行为。201735日该石场发生矿山采矿爆破飞石砸中矿山背面山脚下300米内的长宁屯猪场(小型猪场),导致财物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覃塘区信访局、覃塘区安监局和五里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长宁屯猪场及相关群众不接受赔偿意见及其他解决方案,并在调解过程中离场,调解中止。除此之外,无环境问题投诉。

2018617日中午,覃塘区组织五里镇人民政府、覃塘区区直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博头山调查处理群众投诉问题。经现场检查,该石场自201736日至2018617日无爆破作业、无采矿作业,该石场爆破噪音扰民的情况不属实。该石场加工场间歇性来料加工石块破碎作业,石场及加工场周边均为旱地(种植速生桉、甘蔗等),且201736日起无爆破作业、无采矿作业,碎石流入农田的情况不属实。该石场石块破碎过程有喷水降尘措施,并配备有场地洒水车,但车辆运输过程仍产生较大扬尘,运输时产生扬尘较大情况属实。该石场矿山背面300米内有一小型猪场(不在矿区范围内),距离最近村民居住点约500米,因此,“石场距离村民居住点不足300米”不属实。

2018621日,覃塘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向南宁市横县云表镇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协调解决两镇交界处石场环境问题的函》(五政函〔201817号),请求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问题,云表镇同意协助处理,并安排专人协助。

六、关于群众举报反映“之前已经反映过月亮湾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西江支流,没有污水处理厂的问题,过去一周多了到今天为什么没见有人来处理。”的问题。

月亮湾小区全名叫月亮湾城市花园小区,是由广西平南县月亮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4年起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小区内月亮湾小学校园占地面积25300平方米,20118月正式投入使用,现有在校师生3000多人,由于该小区开发较早,当时平南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尚未完善,导致月亮湾城市花园小区的污水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20168月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月亮湾城市花园楼盘小区生活污水通过暗管偷排入小区旁的乌江后直接进入西江”的问题后,平南县政府加快推进县城区污水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到20179月污水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全面竣工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20184月底,月亮湾房地产有限公司完成了小区周边的污水截流工作,但月亮湾小学的6个生活污水排污口未进行截污,导致2018611日月亮湾小学部分生活污水还在直排,每天排放生活污水量大约25立方米左右,因月亮湾小学污水提升泵站等工程未全部完成,所以该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2018417日上午,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平南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月亮湾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围墙西边靠乌江一侧有一污水排放口在排放污水,执法人员依法对广西长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南分公司涉嫌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决定立案调查,于201861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617日,经平南县市政局、环保局核实,该生活污水排污口已封堵。此案件自2018611日至17日,已经重复投诉二次。

2018612日至617日期间,平南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市政、环保、住建、街道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到月亮湾城市花园小区现场调查处理,落实月亮湾小学6个直排口的污水均由新建截污管输送到集水井,并调用抽水机从集水井抽排到月亮湾城市花园小区原有排污管道,最后送到平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月亮湾小学6个直排口的污水不再直排到乌江。平南县蓝胜县长现场要求项目施工方要加快污水提升泵站建设,确保2018630日前完工,彻底解决月亮湾小学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群众投诉“之前已经反映过月亮湾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西江支流,没有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属实。但群众投诉 “过去一周多了到今天为什么没见有人来处理”的问题不属实。

七、关于桂平市木根镇东石村石头屯龟儿头十亩大田(桂平市木根镇森顺种羊专业合作社),非法使用农保地建养猪场,养猪场规模大,距离村民住宅较近,猪的叫声、猪粪、猪尿等排泄物直排农保田、水坝,臭气熏天,影响村民生活用水、牲畜饮食水。”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实为桂平市木根镇森顺种养专业合作社,该社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且距离民居较远,养殖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所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用于淋荔枝果树,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污水直排直排农保田、水坝的现象,没有对村民生活用水、牲畜饮用水造成影响。但堆粪房建设尚未完工,周围环境有一定臭味。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针对存在问题,2018612日,桂平市环境保护局于对该社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浔环监察〔201826号),责令该社限期完成堆粪房等整改工作。截止619日该场已经进行了如下整改:1、堆粪房已进行土地平整准备开始基础混凝土浇筑施工, 2、已经对贮液池的墙体在原基础上加高1米,增加了贮液池的容积量。

八、关于群众反映“金洋小区对面的木材加工店(位于:仙依路1056号、1054号和1052号),产生噪音及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来电人称这些木材加工店没有环评审批。曾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来电人对612日政府官网上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该问题能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

经调查,群众投诉举报的地点位于贵港市中心城区仙衣路1056号、1054号和1052号,分别为贵港市港北区韩东木材加工店、贵港市港北区林任木器加工店和贵港市港北区忠旺家具店,这三家木材加工店都是临街家庭小作坊,面积较小。

2018619日,港北区政府组织环保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时,仙衣路1056号、1054号和1052号的木器店正在正常营业,现场有产生少量粉尘,但无明显噪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201531 号),属微型企业范围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木材加工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经核查,这三家木器店皆属微型企业,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因此,群众投诉举报的的问题中“产生噪音及粉尘污染”的情况属实,“来电人称这些木材加工店没有环评审批,曾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不属实。

内容来源:贵港市迎检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