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2018-05-17 15:42:38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8
港南政函〔2018〕65号
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实施方案的批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的《关于审定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请示》(港南人社报〔2018〕2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请按规定的程序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申报工作。
此复。
2018年5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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