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各股室:
现将《港南区扶贫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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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2018年6月12 日
港南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港南区委办公室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港南办通〔2018〕29号)的精神,为将涉及扶贫办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公正、公平、公开,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评价的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推动扶贫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整改内容
自治区反馈我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中,涉及我办的意见、建议共1条,主要内容为产业扶贫补贴。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群众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 加强政策宣传。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做好解释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全力做好扶贫工作,同时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群众支持。
(三)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回应机制。设立我办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投诉监督邮箱: gnqfpb@126.com , 投诉监督电
话:0775-4329209。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和诉求的收集、回应和沟通机制。
四、其他要求
(一)按照工作要求,涉及我办的1条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要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从2018年7月起,每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材料以及《2017年群众意见整改工作进度表》报送区绩效办。
(二)加强整改结果反馈,按要求于11月底前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媒体上公布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选择上述其中一家媒体即可),重点展示存在问题、责任措施、工作进展、整改效果等。
港南区扶贫办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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