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视频会议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04号)、《贵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和《港南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泸湾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我区制定了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监管,确保饮水安全。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有效整治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提高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水平,改善饮用水环境,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创建绿色、生态、和谐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我区成立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梁民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兴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宛如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 惠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 李时维 新塘镇镇长
梁少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仲益 区农业局局长
杨志舜 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郑晓玲 区水利局副局长
姚炼全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 俭 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淡 清 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谭宛如同志兼任,联络员由贵港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俭同志(17776372168)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推进,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对各责任单位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区政府。负责按时向贵港市报送整治工作材料。
为保障整改任务的有效进行及顺利完成整改任务,办公室下设排查督查组、整改验收组、技术保障组、资料收集组。
- 排查督查组(负责对泸湾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并对泸湾江饮用水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从2018年5月起,每月18日前将《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督查表》(附表2)报整改小组办公室)
组长:杨 俭 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组员:岑政山 区环境保护局信访室负责人
梁资盛 区环境保护局干部
联络员:梁资盛(17776372165)
- 技术保障和宣传组(负责泸湾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设置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负责矢量图的修改及报送,并对接贵港市技术保障和宣传组做好矢量图的修改工作,及时转发饮用水水源地卫星遥感监测信息,配合排查督查小组对泸湾江饮用水保护区执法检查。负责协调在港南区政府网站开设“贵港市港南区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及时公开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组长:吴 冰 区环境保护局总量股股长
组员:李伟胤 区环境保护局干部
杨彩旗 区环境保护局干部
联络员:杨彩旗(15577562195)
- 整改验收组(负责对泸湾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验收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刘志慰 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组员:甘仕锦 区环境保护局污防股股长
杨善宁 区环境保护局干部
联络员:甘仕锦(17776372150)
- 资料收集组(协助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及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组长:谭奕娟 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组员:黄海玲 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室主任
杨彩旗 区环境保护局干部
联络员:杨彩旗(15577562195)
四、整改问题及措施
经初步排查,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六个问题。排查督查小组应组织对泸湾江饮用水保护区进行再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其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一)广西航道管理局贵港航道站工作码头存在面源污染,贵港航道站工作船只停靠码头问题。(问题编号:297)
整改要求和措施: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贵港航道站工作码头须关闭。工作用船禁止停靠保护区内。由区交通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站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站)
整改期限: 2018年9月30日前
(二)贵港航道站生活污水污染问题(问题编号:298)
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将现有生活污水入江排放口进行封堵,严禁将污水排入郁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责任单位:新塘镇政府,配合单位: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站,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整改期限:2018年7月30日前
(三)贵港市气象局天气雷达业务楼生活面源污染问题(问题编号:299)
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郁江。(责任单位:新塘镇政府,配合单位:贵港市气象局,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整改期限:2018年7月30日前
(四)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涉及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总人口3594人,包含5个自然屯:李屋屯382户,936人;郑屋屯206户,708人;梁屋屯179户,627人;新屋屯200户,586人;大塘屯249户,737人。陈村总人口3223人,包含5个自然屯:南团屯186户,807人;白沙屯157户,489人;大榕岭屯93户,513人,西边屯211户,694人;中团屯219户,720人。(问题编号:300)
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少于1000人的村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达标后农灌排放。(责任单位:新塘镇政府,配合单位:区市政局,区环境保护局)
整改期限:2018年9月30日前
(五)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涉及港南区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耕地面积1293亩(861999.14平方米);陈村耕地面积2561.6亩(1707731.6平方米)。(问题编号:301)
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做好农业科学种植方面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户科学使用肥料和农药。(责任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新塘镇政府)
整改期限:2018年9月30日前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会议、标语等不同方式,重点宣传,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深入人心,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热心参与。责任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充实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干;要对区级下达的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定单位、定细则、定人员。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惜水、爱水、护水”良好舆论和工作氛围,迅速动员当地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
各责任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对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联合执法活动,同时对已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研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工作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10日)
整改验收组负责组织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核及最终验收,2018年10月14前将书面验收报告报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公司或专家对整改问题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港南区环境保护局)。从2018年5月起,每月17日前《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表》(附表1)纸质盖章件及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二)从2018年5月起,各专项小组每月17日前将督查及验收情况表(附表2、附表3)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gghbzdjck@126.com。
(三)广西贵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泸湾江饮用水保护区内管理工作。
附表:1.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进展表
2.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督查表
3.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验收表
附表1
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问题编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备注 |
1 |
297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码头 |
广西航道贵港航道站工作码头 |
关闭或搬迁 |
|
|
区交通局 |
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管理站 |
2018年9月30日前 |
市级 |
2 |
298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
贵港航道站站,居民人数10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郁江。 |
|
|
新塘镇政府 |
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管理站、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
2018年7月30日前 |
市级 |
3 |
299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其他问题 |
贵港市气象局天气雷达业务楼,工作人员1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郁江。 |
|
|
新塘镇政府 |
贵港市气象局,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
2018年7月30日前 |
市级 |
4 |
300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涉及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总人口3594人,包含5个自然屯:李屋屯382户,936人;郑屋屯206户,708人;梁屋屯179户,627人;新屋屯200户,586人;大塘屯249户,737人。陈村总人口3223人,包含5个自然屯:南团屯186户,807人;白沙屯157户,489人;大榕岭屯93户,513人,西边屯211户,694人;中团屯219户,720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少于1000人的村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达标后农灌排放。 |
|
|
新塘镇政府 |
区市政局、区环保局 |
2018年9月30日前 |
市级 |
5 |
301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
二级保护区涉及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耕地面积1293亩(861999.14平方米);陈村耕地面积2561.6亩(1707731.6平方米)。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做好农业科学种植方面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户科学使用肥料和农药。 |
|
|
区农业局 |
新塘镇政府 |
2018年9月30日前 |
市级 |
附表2
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督查表
序号 |
问题编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督查情况 |
备注 |
1 |
297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码头 |
广西航道贵港航道站工作码头 |
关闭或搬迁 |
区交通局 |
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管理站 |
2018年9月30日前 |
|
市级 |
2 |
298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
贵港航道站站,居民人数10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郁江。 |
新塘镇政府 |
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管理站、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
2018年7月30日前 |
|
市级 |
3 |
299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其他问题 |
贵港市气象局天气雷达业务楼,工作人员1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郁江。 |
新塘镇政府 |
贵港市气象局,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
2018年7月30日前 |
|
市级 |
4 |
300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涉及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总人口3594人,包含5个自然屯:李屋屯382户,936人;郑屋屯206户,708人;梁屋屯179户,627人;新屋屯200户,586人;大塘屯249户,737人。陈村总人口3223人,包含5个自然屯:南团屯186户,807人;白沙屯157户,489人;大榕岭屯93户,513人,西边屯211户,694人;中团屯219户,720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少于1000人的村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达标后农灌排放。 |
新塘镇政府 |
区市政局、区环保局 |
2018年9月30日前 |
|
市级 |
5 |
301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
二级保护区涉及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耕地面积1293亩(861999.14平方米);陈村耕地面积2561.6亩(1707731.6平方米)。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做好农业科学种植方面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户科学使用肥料和农药。 |
区农业局 |
新塘镇政府 |
2018年9月30日前 |
|
市级 |
督察小组组长: 组员: 督查时间:
附表3
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验收表
序号 |
问题编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督查情况 |
备注 |
1 |
297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码头 |
广西航道贵港航道站工作码头 |
关闭或搬迁 |
区交通局 |
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管理站 |
2018年9月30日前 |
|
市级 |
2 |
298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
贵港航道站站,居民人数10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郁江。 |
新塘镇政府 |
广西航道局贵港航道管理站、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
2018年7月30日前 |
|
市级 |
3 |
299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其他问题 |
贵港市气象局天气雷达业务楼,工作人员1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淋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郁江。 |
新塘镇政府 |
贵港市气象局,区市政局,区水利局 |
2018年7月30日前 |
|
市级 |
4 |
300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涉及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总人口3594人,包含5个自然屯:李屋屯382户,936人;郑屋屯206户,708人;梁屋屯179户,627人;新屋屯200户,586人;大塘屯249户,737人。陈村总人口3223人,包含5个自然屯:南团屯186户,807人;白沙屯157户,489人;大榕岭屯93户,513人,西边屯211户,694人;中团屯219户,720人。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少于1000人的村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达标后农灌排放。 |
新塘镇政府 |
区市政局、区环保局 |
2018年9月30日前 |
|
市级 |
5 |
301 |
贵港市港南区 |
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
二级保护区涉及新塘镇大郑村、陈村两个村,其中大郑村耕地面积1293亩(861999.14平方米);陈村耕地面积2561.6亩(1707731.6平方米)。 |
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做好农业科学种植方面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户科学使用肥料和农药。 |
区农业局 |
新塘镇政府 |
2018年9月30日前 |
|
市级 |
验收小组组长: 组员: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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