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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2017-10-24 09:20:00 来源:  作者:[db: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15 

关于《港南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5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制定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林办改字〔2017〕29号)文件的要求,为妥善解决好集体林地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发放存在的问题,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规范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港南区林业局局代区人民政府拟了《港南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贵港市港南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8langma.com)进入首页“政民互动”栏目“民意征集”点击《港南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gnlyj2020@163.com
        3、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港南路128号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林业局局办公室(邮编:537100)
意见截至2017年10月31日
   
港南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5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制定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林办改字〔2017〕29号)文件的要求,为妥善解决好集体林地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发放存在的问题,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规范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的林改现状
我区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面积50.25万亩,2009年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已确权登记林地面积47.24万亩,但仅发放林权证271本,林地面积2.07万亩。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成果错漏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我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因政策指导原因不能完全根据农户的真实意愿进行确权登记,导致绝大部分林权证书未能及时发放;(二)当时使用的测绘设施、数据精度较低,导致四至界线不清晰,面积有误差,农户有异议;(三)我区于2012年起就一直开展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但由于存在着技术力量薄弱,工作人员缺乏等问题,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区集体林地面积50.25万亩,全部列入本次查缺补漏纠错任务,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计划用5年(力争用3年)的时间将全区集体林地确权登记面积达到42.71万亩以上,发证率提高到85%以上。根据不动产权确权登记要求,对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进行自查,对程序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等遗漏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对界线不清晰、面积不准确等差错问题进行全面纠正,使发放的林业类不动产权证达到程序规范、权属清楚、界线清晰、数据准确、档案齐全、图表册一致和人地证相符;对已发放的林权证,要加强档案资料分类整理,启用新版全区林权档案信息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衔接工作。
(二)年度计划性任务安排
计划安排五年时间(2017年8月至2022年7月)完成全区集体林地发证查缺补漏纠错和集体林地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工作,力争提前两年完成。
1、2017 年8月-12月:完成全区林权证发放工作的摸底调查,制定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组建专职工作队伍,成立领导机构,完成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前期工作;选择木梓镇程江村开展试点工作,完成程江村11队236.7亩试点任务。
2、2018年1月-12月(力争提前四个月完成),全区年度查缺补漏任务木梓镇15.88万亩,占总任务的31.60%。
3、2019 年1月-12月(力争提前个月完成):全区年度查缺补漏任务4.50万亩,占总任务的8.96%。其中新塘镇 1.37万亩(跨年度),东津镇1.70万亩,八塘街道1.43万亩;全区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到20.40万亩,累计完成总任务的40.60%。
4、2020年1 -12月(力争提前个月完成):全区年度查缺补漏任务木格镇14.33万亩,占总任务的 28.52%;全区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到34.73万亩,累计完成总任务的 69.11%。
5、2021年1 -12月力争提前个月完成全区年度查缺补漏任务3.02万亩,占任务的6.01 %,其中,湛江镇0.87万亩,桥圩镇2.15万亩;全区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37.75万亩,累计完成总任务的75.12%。
6、2022年1 -7力争提前个月完成全区年度查缺补漏任务瓦塘镇12.49万亩,占总任务的 24.86%;全区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到50.25万亩以上,累计完成总任务的100%。
三、工作原则
(一)充分尊重群众真实意愿原则。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已经整体长期流转并在主体改革时采取“预均山”方式保留下来的商品林地,以及不适合由农户进行分散经营的公益林地,在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各成员利益的前提下,可根据群众的意愿以集体名义进行权属登记,以解决林权划分零碎、流转和经营管护难等问题。对村集体经济薄弱且未将林权证发放到农户的村组,可根据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相关政策精神,留出部分林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对群众不同意分到户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可采取联户承包、“确权不确地”的方式,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
(二)多方参与合力推进原则。此次集体林权查缺补漏工作涉及林业、国土、农业、财政、绩效、档案、调处、法制等多个部门,以及各镇政府和八塘街道办等,因此各方要从各自工作职责出发,在做好各自职责内相关工作的同时,还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查缺补漏纠错和新的林地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原则。为促进林权证查缺补漏工作顺利开展,在提高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进度的同时,又要确保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实效,不能因追求进度而忽视了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质量,更不能纠正了这个错误,又出现新的错误和问题。因此,要强化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质量,确保已确权登记的每一宗林地都能发证,已颁发的每一本林地不动产权证书都符合政策要求,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重点工作
(一)纠正发证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确定的程序和要求,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已发证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启动纠错程序,开展纠错工作。特别是对已完成勘界确权登记程序,要对登记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审核无误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接制作发放不动产权证。
(二)纠正界线不清晰问题。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航拍成果或 2016 年度新版“林地一张图”,对需要重新核发的林权证补充 1∶2000 权属界线图,同时要求相邻集体或农户对“四至界限”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重点纠正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时使用1∶10000地形图进行勾图造成的界线不清晰问题。对“四至界限”有争议的,要按程序依法确权后再进行勘界勾图。
(三)纠正面积不准确问题。对已核发的林权证面积有异议的,要按 1∶2000 权属界线图重新核准面积。
(四)纠正档案不齐全问题。对照有关要求,检查林权档案整理归档,重点核对档案收集是否齐全、图表册是否一致、当事人佐证材料是否真实等,做到缺什么补什么。
(五)纠正“预均山”问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已经整体长期流转并在主体改革时采取“预均山”方式保留下来的商品林地,可根据群众的意愿以集体名义进行权属登记,以解决林权划分零碎、流转和经营管护难等问题。
)做好纠错后发证工作。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完成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林地不动产权证书,原有林权证书版本不再发放。新增需要确认的林权,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发证。
五、实施步骤
鉴于我区林业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缺乏的因素,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由技术力量雄厚、专业人员充足的林业公司进行该项工作的运作,主要工作阶段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 ( 2017年9月至10月)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区镇两级都要成立由政府、林业、国土、农业、财政、村委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队,确保查缺补漏纠错和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二是全面排查林权证发放存在的缺错漏问题,以镇(街道)为单位,逐村逐组对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检查摸底,查清林权证应发未发的数量及原因,缺错漏的主要类型。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将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任务细化明确到各年度,具体到镇(街道)、村和村民小组。
(二)推进工作阶段(2017年11月至2022年8月)
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中年度的查缺补漏纠错的任务要求,开展每年度的查缺补漏纠错和林地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 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
组织第三方公司对项目进行审计验收,以镇(街道)为片区单位,每完成一个片区,验收一个片区。验收项目为查缺补漏纠错情况、档案完善情况和证书发放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港南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查缺补漏纠错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曾健清   区长
副  组  长:覃祖兴   区委副书记
张  斌   副区长
成      员:梁寿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楚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谭旭梅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善尧   区林业局局长
王柏强   港南国土分局局长
覃绍海   区财政局局长
梁仲益   区农业局局长
吴  红   区档案局局长
甘眉轩   区调处办主任
陈炯然   区绩效办主任
李  波   区法制办主任
甘海松   桥圩镇镇长
梁  敏   湛江镇镇长
莫海华   东津镇镇长
闫观照   八塘街道办主任
王少平   木格镇镇长
杨榜波   木梓镇镇长
李时维   新塘镇镇长
覃富炜   瓦塘镇镇长
蒋仙琴   区林业局副局长
谢智贤   港南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善尧同志兼任。各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组织相关村委、村民小组和农户配合林业、国土等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本辖区查缺补漏纠错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集体林地发证查缺补漏纠错和林地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工作。业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工作协调,负责林地确权登记、信息录入、档案整理、流转管理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变更调查相关影像图数据及广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数字正射影像图和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1∶2000正射影像图,对涉密数据和资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做好林权证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负责不动产权证制作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年度计划,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预算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检查;档案部门负责加强对林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指导,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技术服务,确保林权档案管理标准、规范;三大纠纷调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集体林地林木纠纷调处工作,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和确保社会稳定;业部门妥善处理林地与耕地、园地等其它性质的土地交叉重叠问题,统筹推进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避免林权和其他土地权属重叠、错漏;绩效考评部门负责要将查缺补漏纠错和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范围,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法制部门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经费保障
我区由于人员与技术力量不足,决定将相关业务外包给服务公司,服务公司按照服务外包合同要求完成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外业、内业材料的准备,外业勘界、内业材料的填写和电脑数据信息录入,协助村委召集村民外业勘测和召开会议等工作。目前,服务外包费用初步定价为5元/亩,我区涉及到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林地面积为50.25万亩,合计约250万元(最终以完成实际面积结算)。暂定第一年(2018年)的工作费用预算为100万元,第二年(2019年)的工作费用预算为90万元,第三年(2020年)的工作费用预算为60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各镇(街道办)和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农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开展主体改革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迅速启动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按照本方案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合人、财、物资源,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量大的工程,又是一项技术性强,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力以赴才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督查、指导到位,统筹推进。要确保公司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确保质量过得硬,成果经得住考验。
)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将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各个环节和工作步骤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各村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督查结果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确保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取得实效。
(四)做好林改后续服务工作林权主体改革是林权系列改革工作的第一项内容,只有主体改革切实取得成效,才能为后续林业经济发展、林权流转等一系列配套惠民政策得到落实,因此必须完善林业资源流转体系,建立健全林权服务中心,发挥其信息发布、林权登记、林权抵押贷款、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等林业服务功能。
 
附件:1.港南区集体林地基本情况表
      2.港南区已发放林权证表
      3.2017-2020年度集体林地发证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计
划表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