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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民政局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2018-07-12 09:44:34 来源:港南区民政局  作者:  编审:qnqmzj  浏览量:16 

港南民函〔201827

 

港南区民政局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举办者:

你《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成立登记。

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成立后,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登记的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的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出版刊物须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备案;成立时间在当年内有6个月以上的,每年要按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 6月,相关通知、年检表等相关表格可在港南区社会组织公共邮箱gnmzshzz@126.com下载,公共邮箱密码2910067;或登录广西贵港民政网站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guigang.gxmzt.gov.cn/)。

此复。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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