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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2018-07-06 16:35:22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贵政办发〔2016〕4号  作者:  浏览量:8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

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贵港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主要用于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电子商务创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培训宣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项目建设。

 

●对工商注册、税费缴纳和指标统计关系均在贵港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平台类、应用类、服务类企业(个人)、传统企业分离成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和配套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企业进行扶持。